脑洞仓库,主漫威电影世界冬盾,基锤。

午夜快餐店(杰哈X黑百合)

暴雪爸爸害我,我甚至不知道这个CP应该叫什么。

*第一人称

*杰哈从头到尾没有出场,毕竟他已经死了。

*艾米丽的名字也没有出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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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晚上冷毙了。我呼出一口气,热气在冷空气中迅速凝结成一团白雾。看着那团白雾消散以后,我把烟头扔到脚边,用力踩熄,转身推开玻璃门,回到我的工作岗位——我是个侍应生,在一家快餐店工作。你肯定见过这种地方,甚至可能你家楼下就有一家这种店。玻璃窗永远脏兮兮的,蒙着一层不知道何年何月开始积累的油迹,墙上贴着可口可乐的广告纸,他们用来写“每日菜单”,但是菜单内容永远不变,也许那就是“每日”的意思。

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二点,可是店里还有几个人,穿着脏兮兮的外套,面前油腻的桌面上放着半杯咖啡。一看就知道是不想在寒流中冷死,又不愿去五个街区以外的避寒中心的流浪汉。他们的地盘大多就在店的附近,不愿意离开,就像他们还有什么家当可偷似的。

我又叹了口气,给每个人都续上杯。就在这个时候,门上挂着的那个铃响了。

进门的是一个女人。

“咖啡,”她说,流畅的英语中带着浓重的外国口音。也许是法语?我也说不准。

“咖啡,一杯。”她又说,依然是那种冷冰冰的语调,混合着她的口音居然显得十分性感——冷静点,老二,她显然已经有点不耐烦。我盯着她看太久了。

但是这不能怪我,毕竟蓝色皮肤的美女你不是每天能看见,更何况是这种街区。

我转过身,开始煮咖啡。用眼睛的余光一直悄悄地瞄了她几眼。

不知道这是什么新型的染色技术,在被光子,智械等等等等的事情围绕着长大的我们,即使什么时候发展出了把皮肤染色的技术也不奇怪。又或者她其实是个演员,在演出之后回家卸妆,所以才带着一身异色肌肤招摇过市。

一定是了,演员,不然不好解释她自然融入的气场。

这真是奇怪极了,有这样外表的人,你自然会觉得她会非常突出,格格不入。但是她在这个环境似乎相当悠然自得,就像她生来就是在这种环境生活似的。可是她显然不是的。

她太干净,太冷静了。在这个地方活下去,你得拿出点疯疯癫癫的劲儿。像她这样冷静理智又干净的人,一早已经离开这块地方,走到更得体的街区去了。

咖啡好了。我从柜台上找出一只最干净的杯子,把咖啡倒了进去,然后转身把咖啡递给她。

她接过了杯子,对我点了点头表示谢意,就像那些有钱人一样。

“我是来工作的,”她说。蓝兰花一样的女人把杯子放回柜台上,对我这么说。她是有读心术还是怎么地?

我闭上嘴等了三秒。

哦她没有说话,看来是没有读心术。

事实上,她说完那句话就没有再开口了。她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尊雕像,只是不断轻轻啜饮咖啡的动作表现出她还是一个人类。我怀疑她现在可能就在心里后悔自己刚才开口了,打破了形象。

但是我实在是太无聊了,其他几个人都是常客,我对他们有多少条内裤都了如指掌,实在不想再和他们搭话了。

于是我开口对她说:“在这么一个地方工作,如果我是你男朋友,肯定会来接你的。”

好极了,第一句就100%会被打枪的搭讪,干得好。我张口结舌,几乎要咬断自己的舌头。我还是回去煮咖啡吧。

出乎意料的,她没有生气。她只是放下了咖啡杯,抬起头来静静地看着我,然后紫色的嘴唇微微张开一条缝。她笑了,露出了整齐的八颗牙齿,舌头在齿缝间若隐若现,像是要舔去嘴边落下的鲜血。

“他死了,”她说。语气轻柔,带点挑逗的尾音。

“噢,”我站在柜台后动了动,试图避开青蛙被蛇盯上的感受,“我很抱歉。”

“我杀的,”她嘴边的笑意更深了,但是她的眼睛还是冷冰冰的。

我瞪大了眼睛,看着她又拿起了咖啡杯。感谢上帝,我就知道,会出现在这种地方的人根本不可能有一个正常的,这又是一个疯得要命的疯子。无论她说的到底是真还是假的,我都不想深究了,谢谢你。

于是我说:“哦,这样,哈哈。”然后我退开了两步。

“放心,你不会有事,”她好心地说,“你毫无价值。”

“噢,这样,谢谢,哈哈。”我说,忍不住把拇指伸进嘴巴里。我真的得改了这个习惯,我右手拇指上的指甲几乎都没有了。

女人改变了坐姿,她往后靠上高脚椅低矮的椅背,两手的手肘撑在扶手上,双手指尖贴在一起。几乎在片刻间,她就把这个脏兮兮的快餐店变成高级公寓的客厅,我就是那个他妈的熊熊燃烧着的火炉。

她开口了:“很奇怪的,我应该已经不爱他了。但是我还记得我为什么爱他。”说着,她侧侧头,长长的马尾在她背后晃了晃,“每一个原因,每一个恼人的细节。”

“你知道吗?”她问我,“爱一个人的感觉?”

我说我知道,她就点点头笑了,又问:“是怎么样的?”

你怎么非得问我,你才是那个爱人爱得把对方杀掉的疯狂前女友。我想,还是开口回答:“让你哭,让你笑,让你得到世上的所有又让你失去拥有的一切。”

我真是个诗人。

她看起来对我的答案十分满意:“可能吧。”

她的眼神穿过了我,看向我的身后,穿过时空,还有物理的藩篱,直直地看着遥远的什么:“我不知道爱他是什么感觉。可我还记得他笑起来的脸。他的左眼下面有一颗小小的雀斑。”她举起一只手指,在自己的脸上对我示意雀斑的位置,“他不喜欢那颗雀斑,可是那时的我爱极了,因为每次接吻之后,我都会吻他的脸,吻他的那颗雀斑。”

作为一个外国人,除了有点口音,她的语法完美,只是她一直用过去式。

我咬手指咬得更起劲了,幸好她并不需要我的回应。女人只是自顾自继续说下去:“我也记得他眼角的细纹,他死得时候已经不能说是个小年轻了,细纹早就出现在他的脸上。”

“他是个麻烦的老家伙,一到家就把袜子到处丢,唱起歌来比第一次学小提琴的五岁小孩孩可怕,上完厕所永远不会记得把厕所的坐板放下来。”她继续说,用平稳没有起伏的音调,絮絮地轻喃。快餐店里也没有别的声音,只有抽风机空转,和其他人细细的呼吸声,他们睡得极熟,头几乎要埋在面前的咖啡杯里。

“我居然都记得,”她带着惊异的表情,把目光收回来,重新把视线放回我的身上。

我得说什么。我张了张嘴,没等我开口,就被她打断了:“我居然都还记得。“

是呀,你都说两次了。

她又笑了起来。那种轻轻的笑声让我浑身发冷。她每一次的笑容都是,不能更明确地告诉别人,笑容不一定是能温暖人心的东西。

“他知道我害怕蜘蛛,”她又说,“所以每次家里出现蜘蛛,没等我出声,他都会自觉去把那只八脚小动物抓走,扔出去。”

她的声音低了下去:“然后他会故意不洗手,过来拥抱我。我会扯他的脸,他就会去洗手,嘴上说着ma chérie,mon coeur跑过来,让我不用再怕。”

“他死的那晚也是这样,他去抓了蜘蛛,然后自动自觉洗了手,回到床上抱着我,他抱得太紧,我几乎不能呼吸,”她说,“为什么我还记得呢?”

“呃,因为你还爱他?”我忍不住回答。一般会这样说的人肯定只是想要这个。这明显不是恨,无论我们怎么想,恨很难延续到死亡之后,恨一个人更不会用这种语气和一个陌生人回忆他们之间的一生。这甚至也不是已经放下过去的表现。

老兄,我知道放下过去是怎么样的,别说左眼下一颗小雀斑,我现在甚至已经想不起自己初恋女友的发色了。

她看向我。见鬼,这个女人的脸也太紫了,这到底是什么技术。

“这不合理,”她淡淡地说,用一种“我已经杀死了我的心了这不科学”的语气。分手的女人太戏剧化了。

“不管你承认不承认,”我听起来简直就是个哲学家,耶,“爱是一种很难消亡的情感。”

她又看着我一阵,唇边带着讥诮的笑意。我闭上了嘴巴,往旁边挪了挪。

“你什么都不知道,”她最后下了个结论,摇了摇头。蓝紫色的女人把手伸进外套,拿出一张纸币,把钱压在咖啡杯下,转身就走了。

大门叮铃打开,她的身影越来越远,很快消失在街角。我的右手一痛,才发现我已经把自己的指尖咬出血了,见鬼。再来一次我可受不了了,就让我继续呆在流浪汉和醉鬼中间吧,智瞳在上。

我转过身,打开了店里的电视。电视新闻播放着今晚又一个什么名人被暗杀了,唉。

这世道,太他妈的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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